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中成药(略)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ZCYLM-(略)-1)、《(略)关于优化(略)规则强化价格监测的通知》(粤医保函〔(略)〕(略)号)及(略)采购工作及相关药品申报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公示内容
二、公示时间
(略)年8月(略)日至8月(略)日(略):(略)
三、查看方式
1.价格信息申(投)诉及价格调平处理结果详见附件1。
2.请相关企业(略)管理”下的“项目进度跟踪(略)药品采购”项目,(略)“信息审核”下的“批次(三)”,于“价格信息公示(二)”一栏查看申报产品(略)价审核情况。
四、申(投)诉方式及相关要求
1.对于附件1中价格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药品,请相关企业根据审核意见进行申诉并重新申报全(略)实际(略)价,逾期未操作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负责。须注意,若附件1中药品价格信息“审核不通过”且同意审核意见,均须(略)“申诉”重新申(略)价。
2.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略)会员的单位,可于“价格信息公示(二)”页面(略)“申诉”或“投诉”进行申(投)诉(略)会员单位可填写(申诉事项统一填写为“关(略)采购部(略)申报产品价格信息审核结果的通知(批次三)”),并将此表电子版(word格式)随同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通过电子(略)方式((略):q(略)进行申(投)诉时如有附件,请附上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投)诉证明材料。
3.申(投)诉证明材料须按照《价格信息申(投)诉证明材料要求》(附件2)提供,对同一个药品价格信息的申(投)诉仅可提交一次。
五、特别说明
对批次三中部(略)属于国家、(略)政策另有要求的申报产品,,具体情况如下(附件3):
1.属于《全国中成药(略)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的药品,请相关生产企业按《关于开展全国中成药(略)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2.属于新(略)((略))的新品种、新规格和新包装产品,根据《(略)关于优化(略)规则强化价格监测的通知》(粤医保函〔(略)〕(略)号)要求,均(略)第(略)集中受理企业的报价资料,履行相关(略)交易。
(略)
(略)年8月(略)日
附件1(略)采购部(略)申报产品价格信息公示申(投)诉及价格调平处理结果(批次三).xlsx
附件2:价格信息申(投)诉证明材料要求.pdf
附件3:根据政策要求调(略)审核结果的药品.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