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略)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濮财市直磋商采购-(略)-6。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4年4月(略)日。
四、评审日期:(略)4年4月(略)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1
<***">填补南乐县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能力不足,计划(略)移动执法包(笔记本电脑(含5(略)卡)、便携打印机、移动路由、录音笔等)4套;个人防护包(含强光手电、安全帽、有毒有害物质防护服、辐射防护设备、护目镜、防护鞋等)(略)套;流量计3部;采样设备(水)3套;无人机(载荷大于4kg)1架;数码照相机(防爆照相机)2部;快检试剂包(含常见土壤重金属快检)4套;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3部。
<***">
<***">濮阳市开州路与中原路交叉口
<***">(略)(略)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朱玉洁、王欣、王子牧(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 rel="nofollow" style="color:blue;">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略)】(略)号执行
收取金额:(略).4(略)。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项目成交公告在<(略)》、《(略)》、《濮阳(略)》(***n>)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略)(略)年4月(略)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略)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略)大院
联系人:(略)n> 张亮
联系方式:(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略)楼(略)层(略)号
联系人:(略)span>
联系方式:(略)
发布人:(略)n>
发布时间:(略)(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