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略),平潭综(略)党群工作部、(略),(略)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评委库建设,扩大评委选拔范围,优化评委库结构,根据《(略)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略)〕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略)系列水利水电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进行充实。现将(略)评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专业影响力较大、社会认可度较高;
(三)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略)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备良好(略)德,作风正派,(略),群众公认,能够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五)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略)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积极参加评审工作;
(六)取得(略)(含水工结构、金属结构、施工、造价、地质)、水电站的电气装置与动力设备、水文与水资源、水土保持专业高级职称并任职3年以上(任职年限截至(略)年(略)月(略)日),(略)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人员;
(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作为(略)对象。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委员人选由所在单位推荐填写《(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略)委员推荐表》(附件1,下称《推荐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略)直单位职改办或平潭综(略)党群工作部审查同意后统一填写《(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略)委员花名册》(附件2,下称《花名册》),于(略)年1月(略)日前(略)人社厅事业处((略)厅人事处(电子(略).gov.cn)、(略)水利厅人事处(电子版同时(略)格(略)/信息公开/职称评审http:(略).cn/(略)。
(二)评委库实行动态管理,为及(略)系列水利水电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库个人信息,(略)、平潭综(略)直相关单位每年年初把推荐评委的个人信息变化情况,以及已调离原专业岗位、退休或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略)委员情况,按上述程序上报,以便及时进行调(略)更新。
(三)在报送人选时,要认真负责地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
联系方式:(略)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略)职改办)(略)大院8(略),邮编:(略)
(略)工信厅人事处(职改办)(略)大院8(略),邮编:(略)
(略)水利厅人事处(职改办):(略)-(略),地址:(略)1.(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略)委员推荐表
2.(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略)委员花名册
(略)水利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略)职称(略)
(略)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领导小组
(略)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