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略)-(略)-(略)就 (略),(略),(略)梁山港(略)煤场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略),(略)
5. 发货地:(略),(略),(略)梁山港
6. 到货(略)煤场
7. 报价单位:(略)/吨
8. 交货日期:(略)-(略)-(略) 至 (略)-(略)-(略)
9. 运距:(略)
(略)(
http:(略).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略)-(略)-(略) (略):(略):(略)
四、竞价主要条款
1.本次报价为(略)发运至山东梁山港的电煤,通过(略)运输及汽车短倒的方式进入(略)煤场的运输包干费用以(略)物流监管费用。包含港杂费、防尘费、港内短运费、船运费、全程监管费等。终端(略)运输入厂接卸方式。
2.承运方应有能力按托运方要求完成煤炭运输任务,为保证报价一致性,本次竞价按一票报价(税率9%)比价排序,如采用多票结算,需折算为9%税率报价,并需注明各费用项目、单价及税率。
3.运输费用=运输价格×出矿数量-考核费用
考核费用含数量损耗考核、热值损耗考核、发运及时率考核。其中,数量、热值损耗以托运方入厂验收数量和验收热值计算结果为基础,与煤矿出矿数量和热值结果进行比对。
入厂数量损耗=(出矿数量-入厂验收数量)/出矿数量,数量损耗小于等于1.7%,不视为承运人违约,若损耗数量超出1.7%,对于超出1.7%部(略),由承运方按照煤炭合同价格×承运方运输中超出1.7%的耗损量在运输费中扣除。
入厂热值损耗=(出矿热值-入厂验收热值),热值损耗小于等于(略)千卡/千克,不视为承运人违约。热值损耗大于(略)千卡/千克,对于超出的部(略),由承运方按照货物价值全额赔偿;赔偿金额=(热值损耗-(略)千卡/千克)×(合同价÷基准热值)×出矿量。基准热值参考煤炭购销合同。
发运及时率: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承运方需向托运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需缴纳保证金(略)。在完成双方合同签订后,接托运方通知后,承运方5天内确保启动发运。如非不可抗力原因,承运方5天内如未发运,扣除保证金的5%,如承运方(略)天内未发运,扣除保证金的8%,并解除合同。承运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部(略)或者全部转让给任意的第三人,一经发现,托运方有权解除与承运方签订的本合同,并扣除(略)%的保证金。
4.合同量:暂定(略)吨。以托运方实际委托发运量为准。发运日期:(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5.本次竞价由江苏(略)责任公司燃料经营部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1. (略)
2. 联系人:(略)p>
3. 联系电话:
六、备注
1.托运方权利与义务
(1)煤矿到托运方储、装、运的煤炭货权属于托运方,承运方不得擅自处置。
(2)托运方应协调煤矿资源,提供运输计划量,并指定专人(略)运输、(略)计划和船期事宜。托运方应在每月(略)日前向承运方提供次月煤炭到站、专用线及计划发运数量等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运方。托运方应至少提前一日向承运方提供次日的请车计划,由托运方原因造成的请车、装车问题,由托运方承担相关责任。
2.承运方权利与义务
(1)承运方负责托运方煤(略)运输、船期排定、车辆加固等相关工作,承运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装卸作业安全技术标准、规章等规定进行装卸作业,托运方不承担承运方人员在储、装、运过程中的任何安全责任及经济损失。
(2)承运方严格按托运方的发运计划,安排港口发运。如因运力未到位导致交货期限延迟造成影响的,托运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
(3)承运方必须(略)货物损失险,因货轮事故造成的所载货物损失由承运方承担。
(4)承运方在装货期间,需派专人全程监督煤炭装卸情况;承运方排定船只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确保煤炭保质(略)。运输途中发生换煤,按换煤数量(由甲托运人方认定数量)的【5】倍煤款数额由承运方赔偿,并追究换煤当事人法律责任。
(5)托运方应每月下旬告知承运方次月运输计划,承运方接到托运方运输计划后,应及时落实运力,做好港口发运事宜。
(6)承运方须对煤炭进行破碎(煤块粒度在(略)mm以内)。如因煤块过大导致托运方卸煤线损坏和堵塞的,承运方按照托运方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7)如遇到收货人到站限装或其他原因不能发运,承运方应配合托运方做好变更到站等工作。(8)由于托运方或者煤矿原因导致未按时完成计划的承运方不承担责任。
(9)因承运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发生诉讼,托运人为实现本合同权利而发生的一切合理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全费、公证费等)均由承运方承担。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