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清扫车检测机构遴选
(二)主要内容:
项目简介
清扫车车辆性能检测。
2.主要技术要求
详细技术要求待资格审查通过后,对接提供。
二、承制单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略));(略)单位的(略)资本、企业规模应与(略)项目相适宜。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材料。
3.投标人取得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ISO(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略)单位提供企业诚信承诺书,包括: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配套供货和技术服务存在不良记录的声明;无因重大质量事故被上级暂停资质且目前尚未恢复情况的声明;不在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限制措施时间内的声明。重大违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罚款等行政处罚。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6.提供“国家(略)”等4(略)站失信情况查询结果,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国家(略)”查询结果。
7.遴选不接受多家厂商作为联合体(略);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厂商,不得同时(略);不接受有外资背景厂商(略)。
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略),(略)有效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含)前,若参加应填写需求对接(略)书(见附件)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以通过线下方式(电话、传真、(略)、快递等方式)与联系人(略)。参与遴选厂商需在(略)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略)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略)及授权代表(略)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略)获取招标文件')" rel="nofollow" style="color:red;" title="标书制作">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略)及授权代表(略)复印件);
3.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略)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略));
4.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ISO(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记录,无因重大质量事故被上级停止资质且目前尚未恢复的情况的书面声明;
6、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检测机构必须在武器装备试验机构清单名录。
上述资格审查文件请按照条目装订成册。
未在规定时间(略)或邮寄上述证明材料到招标方进行资格检查的(略)单位,视同放弃。
四、联系方式
(略)
技术联系人:(略)p>
手机号:(略)
地址:(略):需求对接(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