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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主题(略)类: | 公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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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领导小组 关于遴选(略)年度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粪肥还田 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根据《(略)年度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规范(略)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工作,拟决定(略)遴选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组织遴选范围
(略)范围内开展畜禽粪肥收集处理、运输配送、还田施用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企业或合作社。
二、服务组织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略)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略)的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粪肥处理、还田等相关资格的农业企业、合作社等(不包括养殖企业),有意愿对粪污收集、处理和施用等装备的社会资本投入。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有粪肥处理和还田经验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优先考虑。
2.能够严格按照《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略)-(略))的要求处理粪肥,按照《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略)-(略))要求进行还田。同时,具备与粪肥收集处理还田等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办公设备、作业人员、场地、以及建立粪肥还田信息台账等能力。
3.有良好的持续运营及管理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及时、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推进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进程。
4.能依法依规开展服务活动,自愿接受(略)部门监管,没有恶意扰乱农业生产托(略)场价格的行为。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不良信用记录。
三、遴选流程
1、自主申请。有服务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略)申请,填报《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略)审批表》,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设施设备清单及照片、服务作业人员名单,场地租赁合同,前两年的相关业绩等材料。
2、(略)评审。(略)将申报材料提交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进行初评,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略)项目领导小组进行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评审组,对推荐的服务组织进行(略)考察评估,提出遴选意见。
4、评审并公示。对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择优选择,并(略)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签订服务合同。经公示无异议后,(略)与遴选的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期为一年。
四、(略)截止日期
(略)年6月(略)日
五、(略)地点
<(略)(武(略)4号,(略)),联系人:(略)
附件:(略)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略)审批表
(略)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
项目(略)(代)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