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略))(略)堂破管字第(略)号
(略)年3月(略)<(略)(以下简称”)作出((略))辽(略)破申7号民事裁(略)(以下简称”)破产清算一案,并于(略)年3月(略)日作出((略))辽(略)破1号决定书,指(略)炜(略)联合体担任辽宁帛(略)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略)年8月(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称“一债会”),对《是否在破产程序中继续债务人营业(略)(以下简称”)等债权人未投同意票,故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该表决事项未通过。
管(略)至今对恢复生产未置(略)加强安保及设施设备维护,不仅对债务人财产价值会造成重大贬损,进而影响债权人的清偿利益;而且无法按照《危险化学品安(略)存放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正常管理,极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剧债权人利益受损,故急需资金进行安保及设施设备的维护。
为妥善解决(略)资产对外出租的解决方案。根据一债会表决通过的《后续债权人会议召(略)报告,管理人决定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通过“-行业ME(略)((略)/更新链接: 3.cn/(略)x-1fW)召开书面形式的临时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提出的解决方案进行表决,具体方案内容请债权人进入“-行业ME”查看。
债权人需按照一债会同样的要求,使用债权申报时预留的授权代理人的电话号码进行(略),电话号码为债权人进入会议的唯一方式(如需更换电话号码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请各位参会人员及时(略)并(略),以免错过会议相关的重要通知。
针对(略)所限,债权人仅能在会议界面(略)相应的同意或不同意选项,参会的债权人未进行投票视为同意。
表决须知:
1.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临时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如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则只(略)统计投票时默认一个电话号码代表一名投票人,如一个代理人代理多个债权人,则应提前向管理人报备相应电话号码。
2.债权人在进行表决时,应选“同意” 或者“不同意”,参会的债权人未进行投票视为同意。任何口头表述均不产生表决效力。
债权人对表决事项有异议、意见、建议等,应书面提交(略)所限,债权人应于临时债权人会议结束后3日内将相应的材料以邮寄方式提交给管理人。
3.根据《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但是,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略)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管理人联系方式:王律师(略);杨律师(略),(略)1-8B座6层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