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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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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VOC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2024年度运维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50573)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机械电子电器   辽宁   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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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于2024-04-27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VOC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2024年度运维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50573)。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VOC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略)年度运维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略)-(略)-(略)至(略)-(略)-(略)撰写单位:(略)撰写人:(略)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VOC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略)年度运维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VOC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略)年度运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略)-(略)-(略)项目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VOC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略)年度运维技术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包组编号(略)预算金额((略))(略),(略).(略)最高限价((略))(略),(略)采购需求:查看二、运维技术服务要求:(一)总体要求1.运维服务时间:运维期限为一年,根据运维综合考核结果(略)。2.运维服务范围:站点内2套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略)监测(略)(GC-MS)、1套PM2.5颗粒物(略)析仪和1套臭氧(略)析仪、2套气象五参数监测仪、2(略)传输(略)、及配套安防监控设备、辅助设备、站房、供电、防雷等全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耗材和易损件更换、年度检修与预防性维护、检定以及数据审核及(略)析等工作,以及承担可能发生的站(略)络通讯费用。供方的运维工作须接受采购人的质控检查和考核,确保各监测仪器稳定运行、数据传输正常。出现数据异常或超标情况及时向采购人发出告警提醒,并结合当时气象情况对超标数据进行(略)析,研判可能造成污染的企业通知采购人。每次臭氧管控期结束后出具臭氧管控和VOC数据(略)析报告。3.运行维护按照《国(略)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略)-(略))以及《(略)气相色谱仪检定规程》(JJG(略)-(略))、《辽宁省生态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略)年第(略)号)等国家和省已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若运维期间,国家、省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或技术规范,运维工作按新要求执行;同时也要执行采购人的工作要求。(二)人员及设备配备要求1.运维方需做好设备备件准备,当设备仪器出现故障后能够及时更换,保证设备稳定运行;并能够监测仪器和设备进行量值传递、校准和性能等质控审核。2.供应商配备不少于6人的项目团队,须提供承诺函并(略),中标后1个月内配齐人员,并向采购人报备,运维期间若有更换及时报备。3.中标后,应无条件接收采购人或采购人组织的检查并提供相关材料。(三)运维工作主要内容运维工作按照《国(略)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辽宁省生态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国家和省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略).各VOCs监测站点的日常运行维护(校准等);2.各VOCs监测站点的日常质量管理;3.各VOCs监测数据的日常审核、上报;4.各VOCs监测站点的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修;5.各VOCs监测站点的日常安全管理;6.各VOCs站点数据采集及传输(略)维护,保障各站(略)通讯正常(略).各VOCs站点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8.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站点PM2.5自动监测的联机或手工比对;9.当仪器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应在(略)小时之内报告采购人,常规六项指标(略)小时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使用备机须向采购人报备,大气挥发性有机物5日内恢复监测;(略).出现数据异常或超标情况及时向采购人发出告警提醒,并结合当时气象情况对超标数据进行(略)析,研判可能造成污染的企业通知采购人。(略).供应商应完(略)保留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记录等运维档案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并在自动监测设备运行场所留存一年内的运维记录备查。采用电子运维记录的,应保障记录的不可修改性,并具备在自动监测设备运行场所或生态环境部门的管理(略)中进行查询功能。(略).供应商应于每季度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季度业务员情况报告,如实报告所开展的运营维护项目名称、服务对象、运维内容及运维期限等内容(报告格式参见《辽宁省生态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附2),并抄送具体业务所在地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略).每次臭氧管控期结束后供应商出具臭氧管控和VOC数据(略)析报告。(四)运维技术要求1.监测频次及数据传输监测工作方式为(略)小时不间断连续自动监测,供应商在采购人(略)上完成监测数据(略)审核工作。2.运行维护工作目标须建立完善的的运行维护工作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运行质量应达到以下指标:每年数据捕获率不低于(略)%(以小时值计);每年数据质控合格率不低于(略)%(以小时值计);每年运维任务完成率(略)%;每年异常情况处理率(略)%。3.运维工作一般要求运行维护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略)-(略))、国(略)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以及JJG(略)-(略)《(略)气相色谱仪检定规程》,同时也要执行采购人的工作要求。运维托管合同未明确的质控管理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已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若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或技术规范时,按新要求执行。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期间本着为采购人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VOCs站(略)及仪表运行正常;既要及时防范、维修仪器设备故障,更要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使各空气站真正发挥其效能和作用,确保监测数据及时、科学和准确。1)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略)齐,仪器设备干净清洁;2(略)络通讯的情况,保证(略)的正常运行;3)保证空调正常工作,站房内温度保持在(略)℃±3℃,相对湿度保持在不高于(略)%RH;指派专人维护,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4)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5)每次维护后做好(略)运行维护记录;6)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4.每日运维工作要求1)每天上午下午两次远程查看站点数据并形成记录,(略)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如发现数据持续异常情况,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采购人。在每日6时~(略)时出现的故障,颗粒物和臭氧监测仪应在(略)小时内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应在(略)小时内解决;2)在重污染天气、沙尘天气等污染过程结束后或监测数据出现异常后,应在4小时内开展相应的运维工作;选用专用或合适的工具进行清洁,避免对采样(略)产生影响。3)根据仪器监测数据以及状态参数判断仪器运行情况;4)根据故障报警信号判断(略)状况;5)每日检查数据是(略),发现数据掉线及时恢复。6)检查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是否有报警等异常提示,以及富集解析模块、(略)析模块的温度、气压、时间、流量、电压等重要参数是否正常。按厂家说明书或作业指导书要求检查图谱基线(质谱应使用TIC图)是否存在异常漂移和波动,特别是水(略)对基线的影响,及时标记和剔除异常数据。7)每(略)完成对前一日各监测点位原始小时值(略)络故障等原因未能完成数据审核报送的,可顺延一日审核报送,最多顺延二日。VOCs监测数据日审核结束后,应对异常数据进行无效标识或剔除,并对需要进行重积(略)的图谱和色谱峰进行重积(略)。5.每周运维工作要求1)每周至少巡视站点1-2次,每次做好巡查记录,巡检时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查看站点设备是否齐备,无丢失和损坏;检查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标准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标准气的消耗情况及有效期。2)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略)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3)检查各(略)析仪器的运行状况和工作参数,判断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运行正常。对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还需检查富集解析模块和气相色谱检测器参数设置和运行情况。4)对采样管加热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对臭氧(略)析仪进行(略)点、跨度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6)检查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的(略)气空白(全(略)空白),不合格化合物应对其进行标识,若超过(略)%化合物不合格,应检查(略),清洗、更换管路。7)对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每周应使用标准混合气体对仪器各组(略)进行单点(工作点)检查与校准,当多于(略)%的物种色谱标准气单点浓度偏差大于(略)%、质谱标准气单点浓度偏差大于(略)%时,需重新标定校准曲线。8)对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至少进行图谱审核,随时开展图谱审核及重积(略)。9)检查各监测仪显示的时间是否与工控机时间一致,保证误差在2(略)钟以内。(略))检查外部环境是否正常,有没有对测定结果或运行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污染源。(略))检查电路(略)和通讯(略),保证(略)供电正常,电压稳定。(略))检查通讯(略),保证数据传输正常。(略))更换气态(略)析仪过滤膜,检查监测仪器散热风扇污染情况,及时清洗。(略))在冬、夏季节应注意站房室内外温差,若温差较大,应及时改变站房温度或对采样总管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冷凝现象。(略))检查避雷设施是否可靠,站房屋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和天线是否完好,站房外围的其它设施是否有损坏或被水淹,如遇到以上问题应及时处理,保证(略)能安全运行。(略))检查站房的安全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略))检查气象仪器运行情况。(略))检查颗粒物的采样纸带,如纸带即将用尽,及时进行更换。(略))检查站房内外环境卫生,及时保洁。6.每月运维工作要求1)清洗颗粒物(略)析仪切割头,检查颗粒物(略)析仪仪器喷嘴、压环等部件。2)检查颗粒物(略)析仪、气态(略)析仪、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动态校准仪流量,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校准。3)对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设备进行一次例行维护,确保仪器持续稳定运行。4)对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进行一次工作曲线多点核查校准,同时更新各物种检出限。5)对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进行采样流量检查(采样流量示值与标准流量计示值相对偏差应≤5%)。6)检查颗粒物和气态(略)析仪管路是否漏气。7)对化工园区的VOCs监测数据进行有效(略)析,提供(略)析月报,及时掌控区域空气质量现状和污染成因。7.每季度运维工作要求1)采样总管及采样风机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2)对颗粒物(略)析仪进行标准膜校准或K0值检查,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时,及时进行校准。3)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重新绘制标准曲线,绘制标准曲线前应进行(略)气空白检查,空白合格后进行标准曲线绘制,至少包括5个浓度点。关键部位维修或更换,如进行检测器清洗、质朴调谐后,也需重新绘制标准曲线。4)按照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说明书要求进行验漏检查。8.每半年运维工作要求1)检查颗粒物(略)析仪相对湿度、温度传感器和动态加热装置是否正常工作。2)采用臭氧传递标准对站点臭氧工作标准进行标准传递。3)对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气态污染物采样(略)进行一次维护清洗,完成中级维护保养的工作,应对仪器进行全面校准与检查,包括多点核查、重复性、稳定性,以确保仪器在维护前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9.每年运维工作要求1)每年对所有的仪器进行预防性维护,按说明书的要求更换备件。2)每年对(略)、辅助设备、校准或配气设备等开展预防性维护、对关键(略)部件进行拆卸清洁和保养,必要时进行更换。3)检查各仪器采样泵隔膜,各连接部密封圈,机械动作是否正常。4)对采样管路、仪器内部进样管路和检测器进行检查清洁,先用毛刷和吸尘器清扫,再清洁电磁阀、限流孔。(略).供应商应建立站点维护档案要求1)将站点的运行过程和运行事件进行详细记录,日常运维中使用运行管理相关记录至少应包括(略))各仪器运行维护记录表。3)颗粒监测仪校准检查记录。4)气态污染物监测仪校准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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