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学生宿舍配备灭火器材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校采磋商-(略)-(略)号
2、项目名称:(略)学生宿舍配备灭火器材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略).(略)人民币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手提式4kg干粉灭火器(略)支,干粉灭火器固定架(略)个,技术参数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5.2 标段划(略):本项目共划(略)为1个标段
5.3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并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设计的规范、规程和标准并满足项目所在地省、市级的有关规定,按规定送相关部门审查并通过审批。
6、合同履行期限(略)日历天。
7、质保期(略)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略)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年度或(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略)未满一年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略)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书,格式自拟)
6.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 号的规定,对(略)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略)站(略)(***】;需提供在公告发布后加盖响应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略)页截图,并做到响应文件中,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略)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略)”中查询打(略)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三、供应商(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供应商(略)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略)填写公告下方的附件《(略)磋商(略)表》并(略),与(略)资料做到一个文件(PDF格式)中,以电子(略)至(略)(g***.cn),采购人收到(略)并初审合格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和采购人收件信息(略)至供应商(略)。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略)年4月30日至(略)4年5月9日,每天上午(略)至(略),下午(略)至(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略)时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3.1法人(略)及(略);
3.2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3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略)年度或(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略)未满一年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略)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交税的投标人及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提供供应商自己承诺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须为清晰扫描件(略),电子版(略)至指定(略)。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以上资料均为签字、(略)的清晰扫描件,递交时须(略)合成一个文件(PDF格式),《(略)磋商(略)表》放在文件最前面,文件名称为供应商(单位)全称+项目名称+(略)资料,否则,视为未实质响应供应商(略)要求。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评审时间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略)年5月15日(略)时(略)(北京时间)
2、地址:(略)2号办公楼(略)5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略)年5月15日(略)时(略)(北京时间)
2、地址:(略)2号办公楼(略)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略)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略)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pan>
联系人:(略)span>
联系方式(略)-(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