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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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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路118号3层、宿州路120号十字街东北角11#1-3层房屋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安徽   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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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于2024-05-01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宿州路118号3层、宿州路120号十字街东北角11#1-3层房屋租赁(二次)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宿州路(略)号3层、宿州路(略)号十字街东北(略)#1-3层房屋租赁(二次)公告项目名称宿州路(略)号3层、宿州路(略)号十字街东北(略)#1-3层房屋租赁(二次)项目编号(略)ALLCJ(略)委托方合(略)委托方承诺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略)性和准确性负责。交易监督部门合肥市庐(略)联系电话(略)-(略)公告、竞价期限1.公告期(略)年5月1日9(略)始至(略)年5月(略)日(略)止。2(略)络连续竞价报价期(略)年5月2日9(略)始至(略)年5月(略)日(略)止。一、出租标的情况出租标的所在层数结构建筑面积(㎡)租期(年)租金底价((略)年)交易保证金((略))宿州路(略)号3层、宿州路(略)号十字街东北(略)#1-3层房屋三层混合约(略).(略).(略).(略).标的房屋位于庐阳区百大(略)北门北(略)米。2.标的瑕疵:宿州路(略)号3层无水无电需自行改造,标的三层东南(略)部(略)区域地面需加固,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日常维修(含对墙体屋顶屋面地面漏水及上下水管道渗漏破损等维修)、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3.标的权属情况:宿州路(略)号3层有房产证、宿州路(略)号十字街东北(略)#1-3层无房产证,出租人将提供该处房屋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以便承租人(略)相关经营证照。4.标的房屋由物业公(略)按标准收取。5.宿州路(略)号十字街东北(略)#1-3层有自管配电房,电量约(略)千瓦,由商户直接跟出租人缴费,出租人(略)水表,由商户直接跟供水公司缴费,承租人需按时交纳用水用电使用费。承租期间如需进行水电增容、水电线路或上下水管道改造,均须由承租方自行协调(略)并承担全部费用,如因上述问题造成承租方未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房屋按现状交付,成交后承租人需进行(略)体经营,不得转租。7.标的房屋门口无停车位,承租人需自行解决停车需求。8.出租人为一般纳税人,按5%的简易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只能向(一般纳税人)承租人提供税率为5%的房屋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向(非一般纳税人)承租人提供房屋租赁增值税普通发票。房屋租赁用途要求1.标的房屋的用途为商用。2.租赁房屋的用途为商用,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不得从事存在安全隐患、污染扰民、宗教场所及噪音和刺激性气味业态项目,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从事违法项目。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3.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有安全隐患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略)1.租金每3个月(略)一次,先(略)后使用;第一年租金为成交价,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本处资产装修免租期(略)天。2.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前三个月租金总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前(略),合同终止且无承租方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二、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的要求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三、承租条件(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略)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略)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二)本次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本公告中公示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略)中标租金;(三)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略)租、出借租赁房屋;(四)租赁期内,承租人需提供具有担保能力的担保人一人,在租赁期内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不限于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责任、律师费用、诉讼费、保全费、保全责任保险费、评估费、鉴定费等)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五)关于提前退租:承租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略)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可以解除合同,否则须向出租方(略)等同于该房屋2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如提出退租时承租方租期未满一年,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略)等同于该房屋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如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单方拒绝履行合同,且出租方也同意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可以就损失部(略)向承租方继续追偿。(六)房屋以现状移交,如不能满足后期运营需要,承租人须自行向相关部门提出增容或改造申请,改造费用、安全责任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改造后的产权无偿归出租人所有,运营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略)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并将房屋在合同终止后(略)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七)租赁期内,承租人须自行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维修工作(含对墙体屋面地面及管道渗漏破损等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同时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略)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房屋移交时室内遗留的杂物及建筑垃圾由承租人负责清理。(八)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九)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包括但不限于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对该处房屋进行改造或对周边道路及其他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略)月的按实(略)部门执行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拆除或者改造租赁房屋或者对周边道路、公共配套设施改造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政策规定,相关部门应给予承租人补偿的,由承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主张。(十)承租人需在竞拍前自行向生态环境、住建(消防)和公安等部门了解标的房屋是否能够取得许可,自行解决消防验收、工商营业执照(略)等相关事宜,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十一)《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略)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略)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十二)承租方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略)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十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四、承租方确定(略)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略)故障或竞价(略)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五、意向承租方参与方式交易主体库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略).意向承租方为企业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略)认证证书(以下简称(略))直接(略)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略)址:***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略)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略)址:(略)”。具体流程参见(略)址:***办事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项目登记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方,直接(略)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略)址:***(略)“安徽合肥公共(略)电子交易(略)”;页面跳转至安徽合肥公共(略)电子交易(略)后,(略)左上(略)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略)“我要参与”,再(略)“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方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交易保证金交纳1.意向承租方登记成功(略)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2.保证金账号如下:户名:合肥市庐阳区公共(略)合(略)账号(略).保证金(略)完成后,意向承租方可(略)安徽合肥公共(略)电子交易(略)“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略)状态。若显示“未(略)”,可(略)查询(略)刷新(略)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略)状态仍显示“未(略)”的,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略))进行反馈。注意事项:保证金(略)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略)上登记(略)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合肥庐阳合信(略)不承担任何责任。项目竞价1.保证金状态为“已(略)”的意向承租方可(略)“进入竞价(略)”参与竞价活动。2.竞价规则(略)络连续竞价须知。3.如出租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略)、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略)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4.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略)或其(略)数倍。重要提示:请使用IE(略)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略)竞价(略),否则可能导致异常。注: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内(略)、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庐阳合信(略)不承(略)、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略)站上发布成交公告。1.《成交确认书》(略)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2.《成交确认书》(略)地址:(略)4楼合肥庐阳合信(略)产权部;3.《成交确认书》(略)要求:承租方为企事业单位的须(略)授权书)和本人(略),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略)。交易保证金处置1.按公告要求确定承租方及成交公告结束后,承租方在(略)《成交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 rel="nofollow" style="color:blue;">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足额交易服务费,可以转账(同城)、电汇(异地)方式;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至合肥市庐阳区公共(略)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其他意向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原额原途径返还。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庐阳合信(略)不承担任何责任。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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