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塔某项目真皮物料开发寻源采购
<(略)进行合作,确保阿维塔某项目研发工作顺利开展,现进行供应商(略)参加。本公告为简介,具体的内容以技术交流为准。
一、项目名称: 阿维塔某项目真皮物料开发寻源采购项目
二、 项目概况及介绍
根据项目的开发进展(略)(以下简称“甲方”)CMF团队需委托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开发植鞣全粒面真皮物料,用于支持后续展(略)化开发。
三、投标人相关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资质证明。
3.2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略)站查询记录为准)。未被长安汽车、阿维塔科技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
3.3未在T3(中国(略)公(略))、长安汽车、阿维塔科技黑名单范围内。
3.4属于非“三无”供应商(“三无”(略)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等无生产加工能力的“空壳”供应商)。(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略)查(略)址:***co***page.html,如查询结果与实(略)资本请提供银行入账回单(转账记录备注投资或实缴)(略);针对参保人员信息请(略)出具的社保证明(略))。
3.5供应商(略)时需具备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起)在汽车行业内至少1款主流主机厂车型座椅真皮的合作合同或供货清单;
3.6具备真皮颜色纹理设计人员3年以上经验至少1人,产品研发人员3年以上经验至少2人,质量管控人员1年以上经验至少1人,提(略)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人员清单;
3.7具备颜色评价标准光源箱及颜色测量仪器设备,并提供设备清单(配图并盖章);
3.8具备真皮面料开发能力,开发的样板与主机厂提供的标样或图纸目视无明显差异,光泽、纹理等满足主机厂要求,提供承诺函
四、结算办法
费用由买方(略))与卖方(中标方)签订合同并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货到买方后(服务结束后)验收合格,买方收到卖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挂账后(略)天(略)%货款。
五、(略)时间
供应商(略)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起至(略)年(略)月09日(略) 时(略)
六、(略)联系人
名 称(略)
地 址:重庆市渝北(略)产业园三期5栋
联 系 人:(略)n>张老师,(略)
六、(略)方式
请将以下(略)材料:
1、营业执照(例如:三合一的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征信报告(以“信用(略)站查询记录为准)。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销售业绩合同
4、真皮面料研发专用设备及配色通用设备清单(配图并盖章)
5、具备真皮面料开发能力,开发的样板与主机厂提供的标样或图纸目视无明显差异,光泽、纹理等满足主机厂要求承诺函(盖章)
6、以上请在有效(略)日期内(略)至(略)jinhon***,(略)名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