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污(略)建设项目设计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污(略)建设项目已(略)行政(略)以甘行审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为拟(略)资金及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略)2.2
2
2.3设计周期:(略)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书)、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2.5项目估算总投资:(略)。
2.6标段划(略):本项目划(略)为设计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略)设计综合资(略)政行业乙级及以(略)政行业(燃气、(略)除外)乙级及以(略)政行(略))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略)n>具有(略)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略)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基(略)场监(略)”可查询;
4.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略)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4.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略)数量制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 (略) 年2月(略)日至 (略) 年2月(略)日(节假日不休),使用投标(略)锁(略)《(略)((略).延安(略)报(略)上(略)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略) 年3月4日(略)时(略)(同资格预审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为延(略)7(略)交易二厅。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规定(略)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7.3 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略)不见面模式审查。
8.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略)((略).(略))》、《(略)采购与招标网》(略)《(略)》(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n>(略)
联 系 人:(略)n>景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系 人:(略)娟、党艳红、王卉
电 话:(略)-(略) (略)
监 督 单 位:甘(略)招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