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建立基层农技人员补充新机制的途径,有效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根据《(略)农业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川农业函〔(略)〕(略)号)和《(略)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略)需招募2名特聘农技员,现就公开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及人数
(略)范围内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2名,其中:蚕桑产业1名,畜牧产业1名。
二、招募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等不良记录。
2.年龄在(略)周岁((略)年3月(略)日前出生)-(略)周岁((略)年3月(略)日以后出生)之间,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在高中及以上,且具有较高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热爱(略)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从事相关领域工作3年以上,(略)域、行业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4.主要(略)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科研教学单位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等群体中招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三、岗位任务
1.帮助农民发展特色产业。围绕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农民需求,选择1-2家发展积极性高的农民,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当地农技人员,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科学发展特色产业,原则上每月每户至少指导1次及以上。
2.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解决农户在产业发展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展示示范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农户种养水平。原则上每月指导服务天数不少于(略)天(含结对指导天数),或根据农时季节进行指导,总服务天数不少于(略)天,(略)人以上集中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示范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不少于2个,及时解决农牧民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3.(略)两级农技推广部门工作,与服务(略)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按要求(略)使用农技推广(略),每月至少(略)2条及以上信息。
5.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四、招募程序
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开展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特聘农技员招募全程公开透明。
1.发布需求:(略)负责特聘农技员的招募工作,(略)发布特聘农技员需求公告。
2.个人申请:有意(略)者携带本人(略)、毕业证、有关资格证(青年农场主及农业经理人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其他农业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特聘农技员(略)表等纸质(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略)时间: (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4月7日(工作日上午8: (略)-(略): (略),下午(略): (略)- -(略): (略)),(略)地址:(略)1栋5(略)),联系人:(略)系电话:(略)。
3.技能考核:(略)组织技能考核专家组按照产业(略)类(略)别开展技能考核。技能考核采取面试综合评(略)的方式,总(略),考核内容(略)三项,一是个人陈述与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及过去的工作成果((略)),二是专业理论知识解答((略)),三是实践操作解答((略))。技能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4.研究公示: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确定初步(略)党组研究审定,确定拟招募特聘农技员后(略)公示5个工作日。若特聘农技员因个人原因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聘用的,按技能考核公示成绩依次递补。所有岗位均设置合格(略)数(略)(含(略))。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均未达到合格(略)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
6.签订服务协议:与确定的最终人选签订服务协议,在协议中明确服务内容,(略)域、服务效果等,并颁发特聘证书。
五、特聘农技员管理
(略)是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实施主体,负责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略)制定《(略)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对特聘农技员进行规范管理。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农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略)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人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可优先继续聘任。(略)统一(略)服务台账,(略)发给农技人员,做到被服务人与服务人相对应,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特聘农技员身份,扣发补助费用。
六、服务期限与补助标准
(略)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中列支资金,对特聘的2名农技员给予技术服务交通、培训、误餐、(略)保险等补助。(略)年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为9个月,补助标准为(略)/人/月,共计1.8(略)/人,补助费用在聘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略)。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略)。
附件:(略)特聘农技员(略)审批表.docx
(略)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