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自然资(略)(嘉(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嘉自资规告字【(略)】9号)
(略)自然资(略)(嘉(略))(略)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宗地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总价((略)) | (略)面地价 | 竞买 保证金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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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略)/㎡) | 增价幅度((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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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自资(略)-(略) | (略)北、(略)东 | (略) | 住宅 | 住宅(略)年、商服(略)年 | 不大于1.6 | 详见挂牌文件 | (略) | (略) | (略) | (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申请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按规定(略)电子(略)认证证书((略))、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略)挂使用权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略)年4月1日至(略)年4月9日<(略) (https:(略).cn:(略)/)查询(略)。竞买申请人须(略)挂使用权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略)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1日(略)时至(略)年4月9日(略)时(略)<(略)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略)年4月9日(略)时(略)<(略)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请及时(略)联系。
1. 嘉自资(略)-(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略)询问,(略)上限(略)上限时(略)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略)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之前,须全面(略)挂使用权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信息。竞买申请人可自(略)上挂牌出让宗地。(略)挂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有疑问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略)自然资(略)以书面方式提出。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略)挂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和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 <(略)挂使用权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略)发布变更公告。
3. 按照《(略)关于印(略)加快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字〔(略)〕(略)号)的要求对具备条件的宗地施行“交地即办证”“交房即交证”。
4. <(略)挂使用权交易活动,(略)、(略)自然资(略)负责,在(略)公共(略)进行。
5. <(略)原(略)所示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其他要求
1、该宗地地上存在保留建筑,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按照建筑物评估价值另行(略)相关资金。
2、该宗地竞得人可将地上保留建筑临时利用,在该宗地上新建、改建的,须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嘉规条(略)-(略)号】明确的指标实施建设。
3、该宗地内影响建设的各类地下设施和埋藏物的迁移、清除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4、本宗地东临有两(略),(略)在该宗地出让范围内,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保证(略)及周边单位的正常通行,保证原有的水、电、燃气、热力、有线电视等供应和传输正常使用。
5、该宗地规划条件确定的规划用地范围内地上和地下涉及热力、电力、燃气、上水、下水等公共设施新建、改建及补偿,由竞得人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实施并承担费用。
6、因出让后土地登记权属调查造成出让面积细微变化或界址点微调,在不增加出让面积的前提下可适当调(略)登记范围,出让价款不变。
7、拟约定竞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
8、土地出让价款滞纳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金。
(略)电话:(略)-(略)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咨询电话:(略)-(略)
(略)自然资(略)(嘉(略))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