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冠名权拍卖公告
根据《安徽(略)地名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有利于发展经济、有利于统一管理和地名可以有偿使用的原则。经凤台(略)一条(略)冠名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项目编号:GN(略)-(略)-(略))
一、拍卖标的:(略)起于新港码头,接淮河大堤,止于凤台电厂处,(略),全长约7.(略)千米。
二、竞拍资格要求: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它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申请人必须符合《安徽(略)地名管理办法》关于地名命名和更名的原则。
三、享受年限:(略)冠名权享受年限30年。
四、起拍价:(略)冠名权的起拍价(略)0(略)(略)/年。
五、保证金:10(略)(略)。
六、拍卖方式:(略)冠名使用权拍卖采用(略)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略)方式、时间及保证金的缴纳:
凡有意竞拍者请于(略)(略)年5月(略)日至(略)24年5月(略)日,至(略)(略)拍卖文件,交纳竞拍保证金。
八、参加竞价的人员务必在(略)年5月21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时前<(略)拍卖会提供下列资料签到后(略)号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价,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略)明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略)件;
(2)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提供(略)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略)件。
(3)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略)件;(4)竞拍承诺函。
九、(略)冠名使用权拍卖会定于(略)(略)年5月(略)日上午
十、本项目采取(略)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十一、联系地址:(略)n>3(略)东综(略))
联 系 人:(略)n>***** (略)查看更多
联系电话:*****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