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流量计及便携式仪器检测服务(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略)年流量计及便携式仪器检测服务(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比选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略)第九水质净化厂、第十一水质净化厂、第十三水质净化厂、第十四水质净化厂、洛龙河水质净化(雨水)厂、海口水质净化厂、白鱼口水质净化厂进出水流量计以及厂内便携检测仪器的检测周期即将到期,按照《计量法》相关要求,需对各厂进出水流量计与仪器进行年度检测。
2.2比选范围:检测清单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
2.4服务地址:(略)pan>第十四水质净化厂、洛龙河水质净化(雨水)厂、海口水质净化厂、白鱼口水质净化厂(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本项目比选申请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比选申请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比选申请人应自行(略)“国家(略)(http:(略).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3信誉要求:在重庆(略)供应(略)下属单位合同履行中,无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从(略)22年(略)月(略)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流量计及便携式仪器检测服务的业绩至少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
3.5以上资格证明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原件备查(注明提供原件的除外)。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略)年 5 月 (略)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略)(https:(略).cn)上(略)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略)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略)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略)上(https:(略).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略)(https:(略).cn)进行供应商(略),填写相关信(略)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略)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略)(https:(略).cn)上(略)、(略),(略)标书,(略)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略)、报价并(略)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年5月28日9时30(略)至(略)时(略),地址:(略)厂。
5.2 投标截止时间:(略)年5月28日(略)时(略)(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略)(https:(略).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 址:(略)高峣立交东南(略)第十三水质净化厂
联系人:(略)老师
电 话:(略)
(略):(略)操作)
地 址:(略)黄泥(略)(略)号
电 话:(略)-(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