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湖F(略)能源站项(略)咨询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于(略)年5月(略)日在湖(略)、长沙公共(略)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略)年5月(略)日(略):(略)〕截止,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略),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42)项类似要求修改(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略)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冷负荷不少于7MW、总热负荷不少于4MW(略)域供冷供热能源(略)咨询业绩,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略)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冷负荷不少于7MW、总热负荷不少于4MW(略)域供冷供(略)勘察设计业绩(注: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本项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略)咨询业绩至少须(略)设计服(略)勘察设计业绩须(略)设计服务内容)。
第(3(略)业绩证明资料要求第③款修改为(略)咨询(略)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略)提交(略)”指(略)招标的项目)和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略)咨询业绩如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略)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略)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不计算全过程咨询业绩。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修改(略)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招标文件中与招标澄清相关内容一并更新。
二、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问题1、第一章招标公告2.3项目概况。目前地上规划(略)停车场项目。请提供停车场相关前期规划、设计资料,如停车场的建筑面积要求、停车位数量要求、建筑限高要求等。
答:现有梅溪湖二期规划中,F(略)能源站(略)停车场在L(略)-C(略)地块上下结建(地块占地面积 (略)平方米),能源站利用地下空间建设,总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停车场在地面建设。停车位数量、限高等暂无规划数据,在项目后期深化设计阶段明确。
问题2、评标办法设置2.2.4(4)要求编制设计方案,且要求图纸完(略)和效果图等,而招标文件未提供任何前期规划资料。建议补充项目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项目用地原始地形图、红线图、蓝线图、(略)规划标高等设计条件要求,若现阶段无法提供相关资料是否允许投标人自行收集本项目规划资料进行方案设计。
答:项目征地手续暂未完成,暂无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等材料。(略)体现状地形图、(略)规划标高信息详见附件,投标人可自行收集本项目规划资料进行方案设计。
问题3、第一章招标(略)业绩中,“能源(略)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略)设计两项服务内容)”,请问业绩合同(略)设计两项服务内容,却未标明全过程咨询,是否属(略)咨询业绩。
答:详见“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