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集疏运专用(略)已(略)发(略)以《关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略))【(略)】(略)号)和《(略)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略)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发【(略)】(略)号批准,(略),建设(略)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专项债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项目需求
2.1 项目概况:
天(略)专项债资金(略).(略),目前已发行(略),我单位拟选聘一家服务单位为该项目提供专项债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
2.2 投标范围与标段划(略):
本次招标(略)为一个标段,主要为天津港集疏运专用(略)-(略)年度专项债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
2.3 服务期限:
本项目后续专项债发行期限暂定为3年,为(略)-(略)年度,根据项目专项债发行情况动态调(略)服务期,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本项目最后一期专项债发行成功日止。
2.4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 (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略)执业许可证书、近五年内(合同签订时间为(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非诉类咨询服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略)站(http://(略)www.(略).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 (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略)至(略)时(略),下午(略)时(略)至(略)时(略)(北京时间,下同),联系招标人获取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投标人应于当日(略)时(略)至(略)时(略)将投标文件递交(略)北(略)建投(略)园6(略)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采取综合评估法选取专项债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单位,按综合得(略)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得(略)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7. 其他
7.1 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与盖章正本一致的PDF电子扫描文件一份(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副本应为正本的彩色或黑白复印件。
7.2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略)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略)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7.3 密封: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略)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内。
8. 联系方式
(略)
(1)联系人(略)
(2)联系方式:(略)-(略)
(3)廉政举报电话:(略)-(略)
(4)廉政(略)p>
(略)
(略)年5月(略)日
附件:投标单位登记表.docx" target="_self" textvalue="附件:投标单位登记表.docx.">附件:投标单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