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经营效益,经资产
评估机构评估并通过会议表决同意,决(略)河东侧3号、4号地块通过公开
招标竞价确定承租人,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价。
一、项目概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块三面积:(略).(略)m2(约(略).(略)亩),宗地地块四面积:(略).(略)m2(约(略).(略)亩),合计(略)m2(约(略).(略)亩)。
2、标的物位(略)河东侧地块三、地块四。
3、资产用途:商业用地。
4、承租期限:2年。
5、承租起始价(竞标底价):(略)/亩·年。
投标报价须高于竞标底价,如低于底价作废标处理。
6、基础设施条件:宗地外“通电、(略)、通水”,宗地内场地平(略)。
注:招标人不组织(略)和周围环境勘察,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时间踏勘(略),勘察(略)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负责。未看(略)的投标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人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征信信誉良好,无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略)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略)。
1.2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3 缴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略)提交;或以基本账户缴纳的线下银行保函、担保方式或保险保单缴纳,投标时提供纸质银行保函、担保或保险保单原件;
1.4 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人公示期结束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送1份合同至代理公司备案后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
2.1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略)%(舍法取(略),四舍五入)。
2.2 缴纳时间:在指定时间前向招标人一次性缴纳。
2.3 缴纳方式: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2.4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待合同期满后且中标人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无息退还。
四、租金费用交付
中标人在中标后,于承租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如不能按时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无条件收回租赁物,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自动取消中标资格。
如第一中标候选人违约弃标,可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按第一中标候选人价格执行。
五、资格审查
<(略)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评标办法
采用高价中标法,本次竞价为有底价竞价方式,采用“一次性明标暗投”方式进行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四舍五入精确到(略)),详见招标文件。
竞标人所报竞标价必须大于或等于竞标底价,低于底价的作为废标。如竞标人所报标的完全一致的,该地块的原承租方优先获得本地块承租权;如竞标人非原承租方,则进行(略)二次竞标;如连续3次竞标所投标的完全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七、公告发布及投标(略)
1、公告发布
1.1(略)址:http:(略).com/
1.2 发布媒体:射(略)
1.3 发布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2、(略)及标书发售
2.1 (略)及发售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上午(略):(略)-(略):(略)时,下午(略):(略)-(略):(略)时。
2.2 (略)上(略)获取,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单位介绍信、(略)人(略)复印件、营业执照((略)。
2.3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4 招标文件售价:(略).(略)((略)转账),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地址:(略)rong>九、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土地的补偿归招标人所有;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中标人需(略)好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产经营;
4、招标人不提供水、电,如中标方在使用过程中需增加水、电自行自费解决;
5、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竞投意向人在(略)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
十、联系方式(略)
地 址:射(略)号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地 址:(略)B(略)5幢(略)室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