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1.1 (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QYHT-A(略)【(略)】(略)
1.3 资金来源及
预算金额:企业自筹,最高限价服务费(略)/人(最终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4 采购方式:竞争磋商
1.5 采购内容:劳务派遣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1.6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用“1+1+1”模式,验收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1.7服务地址:(略)1.8质量标准:符(略)规定的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采购人的合格标准);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同时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
备案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略)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可(略)核查;
2.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略)站(http:(略).cn)查询结果为准,可(略)核查;
2.5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略)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略)站(http:(略).cn/)查询结果为准,可(略)核查;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评审活动;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评审;
2.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
招标文件。
3、竞争磋商文件的
获取
3.1 获取时间:从(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到(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
3.2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略)黑(略)((略)www.(略).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略)及选择项目(略)、(略)。
3.3
招标文件每套(略),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略)。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略)时绑定(略)上银行(略)、手机银行(略)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略)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略)账号在“
采购文件(略)”处(略)“
投标文件(略)账号”获取招标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略)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略)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略),且投标无效;
3.4 供应商需将营业执照、法人(略)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略)复印件(附(略))(略)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略)完账号(略)我要(略)后,填写(略)信息时(略)到对应位置;供应商需同时将以上(略)材料,连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参加项目编号、开具发票所需信息【发票信息须为word版,其内容包括:开票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发票类型(普票或专票)】、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竞争磋商文件费缴费凭证、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同(略):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全称);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略)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注:未在规定(略)时间内(略)成功的供应商,(略)无效);
注: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缴纳完文件费后,需在(略)截止(略)缴费页面进行(略)查询,如因未(略)查询而导致的文件费交纳无效,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5 (略)时间为从(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到(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北京时间)
4、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略)年6月6日(略)时(略)(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略)开标大厅;联系人:(略)系电话:(略);
4.2 请各供应商代表在(略)年6月6日(略)时(略)至(略)时(略)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3 磋商时间:(略)年6月6日(略)时(略),磋商地址:(略)5、公告发布媒介
5.1黑(略)(http:(略).com)
5.2中国(略)(https:(略).com/) <(略)址转载无效。
6、其他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争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售卖截止后1日内,以(略)形式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超出本条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或未一次性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供应商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将不再受理。
7、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略)
地址:(略) 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