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年临(略)等3(略)高标准农田((略))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登记号:临招(略)
监管部门:(略)
监管备案号:临农招备[(略)]8号
项目批准机关:(略)
立项文件号:台本机发【(略)】3号
招标(略)
建设地址:(略)3(略)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包括疏浚沟渠1条、新建及修建明渠(沟)(略)条、新(略)共(略)条、机耕桥1座、泵站1座等项目。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略)年临(略)等3(略)高标准农田((略))改造提升项目,具(略)量清单为准。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
招标标段数:1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标底或预算:(略)
计划工期:6个月,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工期。
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时。
二、澄清或修改
各投标人:(略)p>本项目以下内容作修改: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略)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现修改为“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资料(如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等)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略)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
2、原招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技术标包括中(7)“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已在“(略)”上公示的打印页面;”现修改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已在“(略)”上公示的打印页面或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略)水利厅“(略))” (略)含有“浙江(略)”水印的人员信息打印件。”
其余未变更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联系方式
临(略)地址:(略) />
监管部门:(略)
办公地址:(略)
招标单(略)
联系人:(略)br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略)-(略)
(略)
地址:(略)9(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如有附件无(略)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