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略)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略)治工作要求,充(略)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略)集中(略)治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1.举报电话:(略)-(略)。
2.受理单位:建(略)。
3.受理内容:
(1)违反价格法律法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捆绑服务等乱收费。
(2)未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在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限制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诱导丧属消费。
(3)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或采取附加费用等方式限制丧属自带文明丧葬用品。
(4)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殡葬用品价格虚高。
(5)虚开、伪造、买卖火化证明。
(6)与殡葬服务中介勾连,垄断服务项目、(略),攫取高额利润。
(7(略)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略)场调节价墓穴(墓位)虚高定价。
(8)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过程中巧立名目、诱导捆绑消费等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
(9)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含骨灰堂、骨灰塔陵园、地宫等)、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公职人员参股公墓建设经营。
((略))违规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略))建造、出售(租)超面积墓穴(墓位)。
((略))违规出售(租)(略)公益性公墓或墓地墓穴(墓位)。
((略))未经批准,擅自将公益性公墓改为经营性公墓。
((略))指定殡葬用品供应商和服务提供方,进行利益输送。
((略))伪造虚假信息,冒领财政补贴。
((略))违反用人用工规定,违规招录。
((略))与殡葬服务中介内外勾连,收受好处,违规谋利。
((略))利用职务之便索取财务。
((略))政策执行不力、(略)改落实不到位等形式主义问题,脱离实际、漠视群众利益等官僚主义问题。
4.受理期限:(略)年5月(略)日至(略)月(略)日。
特此公告。
建(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