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购
代理机构(略)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以公开的方式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 项目名(略)年开源中间件(略)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略)-(略)
3. 采购人名(略)公司
4. 采购人地址:(略)5. 采购人联系方式:阮珂 (略)-(略)om
6.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 本项目采购内容: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服务内容
7*(略)*4
(略)/(略)/(略)-(略)/(略)/(略)
上海、(略)所用开源中间件(略)的稳定运行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8.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必须在我国境内有效(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略)资金不少于(略)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外币汇率以磋商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的首次挂牌现汇卖出价折算);
(2) 必须具有在上海、武汉服务支持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 须具有两年相关行业经验(至磋商日),且提供2项相关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采购人有权核查原件);
(4) 供应商专职从事本类服(略)师不少于5人,服务保障团队的主要成员须主持(略)的维护工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简历、毕业证书等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5) 提供商誉声明文件。供应商应声明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略)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
(6)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7) 供应商应提交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盖章(在“信用中国”(略)www.(略).cn查询,最终认定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略)(http:(略).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的打印页面);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略)。
9. 《磋商文件》(略)及磋商保证金交纳:
9-1 注:本项目为(略)售标项目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前往(略)((略)www.(略).cn)免费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审核通过即为(略)成功。(略)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按照(略)站流程添加(略)磋商文件,自行(略)磋商文件。
按采购人规定,凡参与采购人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略)站上(略)并录入相关信息((略)若遇到问题,请致电采(略)址:https:(略).com(略)站“供应商须知”)。
(1) 发售时间:(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每天上午9:(略)至(略):(略)时,下午(略):(略)至(略):(略)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文件发售联系人:(略)
(3) 联系方式:电话:(略)-(略)-(略)/(略) 传真:(略)-(略)
(4) 联系(略):备案。潜在(略)、信息检查、资料(略)(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供应商公章②被授权人(略)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同类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资格确认、(略)磋商文件及费用(略)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略)。
9-3 潜在供应商(略)磋商文件成功(略)获取缴纳保(略)无(略)功能),即可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要求缴纳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形式(略)保证金。保证金虚拟账号针对不同供应商、项目各不相同,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
9-4 <(略)和保证金缴纳技术咨询电话:(略)-(略)((略))。
(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年5月(略)日下午(略):(略)(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略).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略)>
步骤一:所有(略)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略)年5月(略)日下午(略):(略)(北京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服(略)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略)。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文件》所要求的足额磋商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略)、服务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略)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略)。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并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服务条件、服务范围将最终报价密封递交(略)。
(略). 评定成交标准:综合评(略)法。详见第三章。
(略).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略)((略)www.(略)((略)www.(略).com)
<(略)
地址:(略)p>电话: (略)-(略)-(略)/(略),(略),(略)
传真: (略)-(略)
电(略)ic.(略)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