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体检工作要求,为申请人提供更好的认定服务,现将我区(略)年上半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有关工作公告如下:(略)安排<(略)、西安市鄠邑区人(略)。
二、体检时间
(略)年6月(略)日—6月(略)日
周一至周六早上8(略)—(略)
三、体检标准
(略)年我区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略)〕(略)号)的规定。
四、体检范围
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
五、体检要求
(一)(略)年鄠邑(略),申请人可根据自(略)进行体检。
(二)为避免体检人员集中,为申请人提供良好的体检环境,(略)报成功后在体(略)进行体检。
(三)申请人体检时需持本人有效(略)原件、体检表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略)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体检。
(四)申请(略)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五)体检表由申请人自行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略)报(略)照片同底版),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以上内容,并确认签字。
(六)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七)为保障体检工作有序开展,申请人体(略)统一汇总,于规定时间内报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和(略)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六、体检须知
申请人在体检前务必仔细阅读体检须知,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若对体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