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购充(略)竞争,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根据《(略)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采购电子卖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采购电子卖(略)站供应商进行常态化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态化征集对象
(略)采购电子卖(略)站征集品类目录》(附件1)对应的货物和服务类供应商。
<(略)采购电子卖场货物类供应商(略)为“厂商授权”和“经销商”两种模式。
(三)电子卖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通用资格要求
(略)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三、征集文件获取
(略)址自行(略)相关附件:
(一(略)(http:(略).cn/)“重要通知”栏。
(二(略)(https:(略)-公示公告”栏。
四、申请入驻流程
(一)文件响应。
(略)采购电子卖(略)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2)或《(略)政府采购电子卖(略)站定点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3)的要求。
(二)电子资料递交
入住供应商进入常态化征集,提交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天受理供应商入驻申请文件,如遇休息日顺延到(略)采购电子卖(略)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2)或《(略)政府采购电子卖(略)站定点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3)编制入驻申请资料,将资料原件扫描后与附件4一同(略)至(略)@qq.com(按照入驻申请提交资料的顺序合成PDF文件,并生成目录。(略)标题命名(略)单位名称+申请人入驻品类),过时不予受理。
(三)资料审核。
(四)信息公示。
评审通(略)将(略)批次(略)公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五)线下资料递交。
公示期满后,供应商应在(略)个工作日内将入驻申请资料(略)以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密封袋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及入驻类型并在封口处(略),递交至紫(略)采购管理股。纸质版与电子版必须保持一致。
(六)产品上架。
成功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采取手工录入方式,按照各自申请入驻范围及电子卖场品目设置要求录入详细参数,进行商品上架。供应商提供(略)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所规定的条件。
成功入驻电子卖场的经销商自行负责商品上架工作,按照(略)审核后的申请入驻范围及电子卖场品目设置要求录入详细参数,进行商品上架。上架商品应符合强制节能和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政策规定,上架商品应(略)场平均价格。
五、运行管理
(略)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义务,做好企业信息及上架商品信息的日常维护管理,同时确保上架商品信息的真实有效,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同时应按照电子卖场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独立、诚信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提供的货物、服务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略)按照相关规定,对上架商品价格、质量和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等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电子卖场管理规定的厂家和商家进行处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p>
附件1.(略)政府采购电子卖(略)站征集品类目录.docx
附件2.(略)政府采购电子卖(略)站货物类供应商常态化征集入驻须知.docx
附件3.(略)政府采购电子卖(略)站服务类供应商常态化征集入驻须知.docx
附件4.(略)政府采购电子卖(略)站申请入驻供应商常态化征集申请表.xls
紫(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