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集三亚经济圈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研究项目咨询机构的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现我委拟选取一家有专业技术和优质服务能力的咨询机构,委托其承担三亚经济圈(三亚、五指山、陵水、乐东、保亭)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研究的咨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三亚经济圈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研究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预算在(略)以内。
四、工作范围
基于三亚经济圈医疗紧急救援服务的需求,协助进行目标地区医疗急救体系现状调研,包括周边医疗急救资源(略)布、运作效率、人员培训水平等方面。围绕医疗资源的调配、协调与管理、当地军(略)络、医疗团队应急响应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优化建议。
五、服务成果
提供《三亚经济圈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研究》报告。
六、资格条件
((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机构;
(三)(略)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有出现,视为无效(略);
(五)必须具备(略)材料要求的资质和信誉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六)保密要求。所有(略)参加比选的咨询机构均应对我方提供的项目数据、说明、图纸、文件、电子文档等资料进行保密。未经我方书面同意,所有(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目的将项目相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将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七、择优原则
在符合资格条件下,从综合能力、规范性、服务团队(略)体评价和咨询服务费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拟合作单位。
若公告期间符合资格的(略)单位在一家以上的,由委托方择优选择一家;若公告期间只有一家(略)单位符合要求,则可以选择此家为咨询机构。遴选结果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
八、(略)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略)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略)”查询并打印的(略)站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复印件);
(五)咨询服务费报价;
(六)拥有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介绍;
(八)针对服务本项目的技术建议书,包括计划咨询工作方案和对本项目方案的建议。
上述材料提交时,(略)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并(略)或骑缝章,所有材料装订成册,装入一个文件袋密封包装。如提供虚假材料,本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九、(略)时间、地点及指定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接受(略),以(略)材料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接受(略)单位: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略)办公室)
地址:(略)话(略))
十、解释权
本公告未指出或争议事项由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最终解释,且以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解释为准。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