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委代办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1.磋商条件
(略)委代办采购项目,(略),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略)% (略)。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概况:丰润(略)五条,其中北部(略)以委代办形式运行,现拟将该(略)继续进行委代办,代办期限为一年
标段划(略):2个标段。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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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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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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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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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姜家营邮政所—(略)—(略)—(略)—泉河(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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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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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略)—七树(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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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略)个月。
服务地址:(略)1家
2.2(略)委代办。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略),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自然人,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信誉要求:企业法(略)站((略)w(略)中未被列(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略)”(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略)),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4 每个供应商可对2个标段提出询比采购申请,允许成交2个标段。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略)年 4 月 (略) 日9时至(略)年 4 月 (略) 日(略)时(北京时间,下同),(略)国高(略)(https:(略).(略))(略)文件费用后获取磋商文件。
4.2 磋商文件售价(略),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购人不召开磋商采购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为线下递交,递交截止时间(略)年5月7日9时(略)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略)、中国(略)、国高(略)上发布。
- 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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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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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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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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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略)世纪公馆(略)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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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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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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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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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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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
苏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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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
赵毅、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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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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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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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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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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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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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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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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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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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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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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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略)公(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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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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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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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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