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南宁市轨道交通全生命周期成本研究项目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降低南宁市轨道交通全生命周期成本研究(略)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降低南宁市轨道交通全生命周期成本研究项目
上限控制价:本项目不含税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略)(¥(略),(略).(略));(略)项控制价详见第六章上限控制价中“(略)项上限控制价一览表”
合同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略)个月内完成。
项目地址:(略)p>比选范围:根据南宁市轨道交通1~5号线建设、运营情况,以南宁市轨道交通第三轮建设规划所有线路为抓手,编制完成降低南宁市轨道交通全生命周期成本研究,并通过专家审查。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略)名义(略)授权参与的证明),并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略)设计或技术咨询)。
2.资质条件:比选申请人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已(略)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3.业绩要求(略)年1月1日以来,比选申请人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以下其中之一:
(1)城市(略)设计项目;
(2)城市(略)设计咨询类项目;
(3)城市(略)造价咨询类项目。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的一项或多项,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类似项目特征,否则不予认可。联合体业绩予以认可,(略)包业绩不予认可。
4.对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8年以上轨道交通行业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一项以上的(略)设计或设计咨询或造价咨询业绩,并具(略)师及以上职称;
(2)必须为比选申请人的正式员工,与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并至少提供包含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略)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略)(***中的招标公告处(略)比选文件(见本公告附件)。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略)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略)年5月(略)日9时(北京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在广西南宁市云景路(略)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3.请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法人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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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pan>
电话:(略)-(略)、(略)-(略)
纪检监督:(略)-(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