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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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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苑B区2号楼部分配套商业出租招标公告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安徽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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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于2024-05-09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兴华苑B区2号楼部分配套商业出租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兴华苑B区2号楼部(略)配套商业出租公告项目名称兴华苑B区2号楼部(略)配套商业出租项目编号(略)A(略)CJ(略)委托方(略)委托方承诺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略)性和准确性负责。交易监督部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略)联系方式(略)-(略)公告、竞价期限1、公告期(略)年5月9日9(略)始至(略)年5月(略)日(略)止。2(略)络一次性报价期(略)年5月9日9(略)始至(略)年5(略)络一次性报价期截止后立即进入优先权行使期,优先权行使期截止时间至(略)年5月(略)日(略)止。一、出租标的情况出租标的层数结构建筑面积(㎡)租期(年)租金底价((略)年)交易保证金((略))兴华苑B区2号楼部(略)配套商业出租二层框架(略).(略).(略)、标的一兴华苑B区坐落于合肥市新站区物流大道与扶疏路交口,出租房号为(略)号一层、(略)—(略)、(略)、(略)号房产。2、标的权属情况:兴华苑B区含不动产权证,含初始消防验收证明文件;出租标的无权属纠纷。3、该标的无燃气,水电表按现状交付,未独立出户,水电表(略)别与兴华苑B区公用一块总表,中标方需(略)协商确定水电费标准、缴纳方式、公摊损耗以及水电费开票等事宜。如不能满足后期经营需要,由中标方自行向相关部门提出水电气的增容或改造申请,出租方予以配合但不提供协调义务,由此产生的改造费用、安全责任等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改造后增加的产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4、消防(略)按现状移交,中标方中标后根据经营需要进行二次消防申报,出租方不提供任何协调义务。5、首次出租期限为三年,租赁期限届满后,项目运营情况良好且履约情况良好的可以续签三年。续签合同的租赁费需要重新评估。6、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租赁费的基础上上涨2%,以此类推。7、租金不含(略)商谈物业费及管理事宜,物业费为2(略)㎡月,同时按照甲方指定要求,保证租赁标的(略)体运营期间符合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要求。8、出租标的免费装修期为三个月,合同前三个月为浮动免费装修期,中标方享受免费装修期,如合同提前解除,中标方实际享有的免费装修期以三年租赁期内中标方实际履约时间同比例(略)摊,例如中标方提前一年半解除合同,则中标方需补缴一个半月免费装修期间的使用费用,以此类推。出租方可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9、委托方为一般纳税人,按5%的简易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只能向一般纳税人中标方提供税率为5%的房屋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向非一般纳税人中标方提供房屋租赁增值税普通发票。(略)、中标方负责代为收取该楼栋现有承租户租金并统一足额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现有承租户退租,退租后房产按照中标价直接租赁给中标方。(略)、中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股人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承诺函及安全生产责任状。房屋租赁用途要求1、租赁房屋的用途为商业。2、房屋拟出租用途禁止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略)版)第七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人员密集场所”型行业。3、中标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需获得生态环境、住建(消防)、公安和市场监督部门许可的,由承租人自行(略)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和责任。4、中标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标的禁止经营歌舞厅、夜总会、洗浴城、电玩城、金融集资、民间借贷等行业。如由此造成中标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略)1、租金(略):首期租金为首年租金总和,以后租金每3个月(略)一次,先(略)后使用。首期租金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转账(略)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每期租金须自下一期计租开始日前(略)日内(略)至出租方指定账户。2、履约保证金:中标方须向出租方(略)成交后半年租金费用标准作为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的六个月租金总额),租赁期满如中标方未发生违约情形时出租方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一)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二)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竞价。三、承租条件一意向竞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略)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略)的意向竞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出租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略)踏勘(略)侯工电话(略)-(略))二本次房屋出租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略)成交租金。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额外服务,如由此造成中标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出租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三)中标方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略)版)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消防职责,负责对出租标的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在合同履行期内,中标方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房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与出租方签订运营期间安全生产责任状。四中标方承担出租房屋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略)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中标方承担的水、电费用包括自用部(略)和公摊部(略)公摊部(略)包括路灯、景观灯、楼梯灯等公共区域用水用电,以及正常的电损、水损,具体以水(略)最终核定的数据为准。出租房屋的改造、装修、装潢费用及出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原因导致的维修费用除外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五)中标方确保装修、装潢方案符合消防、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中标方完成装修、装潢后,如不能通过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责任及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六出租期内,中标方需负责标的房产物业管理职责,中标方需配合出租方的(略)体管理,符合文明创建要求。(七)出租期内,中标方对出租房屋进行改造、装修、装潢时,改造、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如因中标方装修方案未通过审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且改造、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及消防通道,中标方应立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八)中标方应确保该房屋经营业态符合消防等相关安全生产规定,不符合的须无条件进行(略)改。中标方须按照消防等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安防设施设备,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做好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防火、(略)及上级部门对出租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中标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略)改直至符合要求。(九)中标方需按行业主管部门及出租方的统一要求安装门头招牌,安装前需将门头方案报出租方审核,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出租合同履行完毕后中标方自行予以撤除。(十)中标(略)维护该房屋所在项目的公共设施、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和车辆秩序。在出租期内,中标方不得出店经营;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公共设施;不得随意在项目内任何公共区域张贴广告、悬挂标志或文字;中标方在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目的或形式使用项目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各种图像;中标方的经营行为不得影响相邻承租方的正常经营和相邻权,中标方使用房屋期间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赔偿责任。(十一)中标方违反上述第六、七、八、九(十)项约定,视同中标方违约,每发生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作为中标方(略)的(略)将立即下发书面通知限期立即(略)改,如中标方拒绝(略)改或限期未(略)可采取停水停电等管理措施,直至完成(略)改,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中标方拒不(略)改逾期(略)日含的,视同中标方严重违约,出租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收回该房屋,不予(略)中标方任何装修补偿、改造费用。十二出租期内如中标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下发书面(略)改通知后仍不予(略)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或人身损失的,视为中标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中标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中标方出租期间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略)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不予返还中标方履约保证金,如造成出租方损失或法律纠纷,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十三出租期内,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延期缴纳房屋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费等费用,否则视同中标(略)可采取停水停电等管理措施,直至中标方缴齐拖欠的出租费等费用,由此导致相关损失及责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如中标方拒不缴齐拖欠的租金等费用逾期(略)日含的,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收回该房屋,不予(略)中标方任何装修补偿费用。十四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改造出租房屋或其他情势变更因素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照实际出租时间计算,不足(略)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十五因中标方违约导致出租方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中标方应在出租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交还房屋。中标方逾期不交,出租方将采取停水停电等管理措施,同时中标方需每天按中标合同日使用费标准的2倍(略)房屋使用费;逾期超过(略)日不含不交的,出租方将有权邀请公证部门自行予以清空该房屋并对房屋中的物品自行处置,无需向中标方承担赔偿责任,或通过法律手段收回该房屋。十六中标方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房屋,中标方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物业管理合同》。出租方于上述合同签订后5个日内将出租房屋现状交付给中标方;若因出租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出租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出租期不变;若因中标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出租终止时间不予顺延,且以合同签订日作为房屋移交日计算出租费。《出租房屋(略)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按手印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中标方逾期十天不签合同或未缴齐费用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中标人须承诺配合经营资产所在地开发区、社区等单位进行计划生育、社会综治、市容管理、文明创建、招商接待等方面工作。经营餐饮行业的中标人或商户需设置油烟净化设施,须做好污水过滤、油烟处理等工作,并按规定排放油烟;需严格按规定将餐饮污水排放至隔油池里,同时防止下水道堵塞,如出现堵塞,由中标人负责排除。(十七)运营期内,经营资产及附属设备设施(包括商业楼单体内(略))的修缮、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但非中标人原因引起的房屋主体结构(基础、柱、梁、板)的维修、房屋的屋顶漏水及在施工单位质保期内的维修除外。(十八)中标人逾期未(略)租金的,中标人按(略)天(略)违约金。如中标人无故延期超过(略)天仍未(略)租金的,招标人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无偿收回资产,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十九《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中标方投入的改造、装修、装潢部(略)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或将房屋恢复至初始移交时原状,并将出租房屋在合同终止后(略)日内交还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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