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略)警务保障部(略)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略)警务保障部执法执勤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对项目部(略)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天(略)警务保障部执法执勤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略)-D-(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年4月(略)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第二部(略) 招标项目要求--(三)付款方式”更正为“按季度(略),中标供应商每季度末提供当个季度的车辆费用明细并提供当季的全额发票,收到全部发票并经采购人确定后的(略)个工作日内(略)上一个季度的服务费,服务期内维修保养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车辆清洁服务(包干人民币(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二)其他不变。
三、更正日期
(略)年5月6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略)强、杨光
(二)联系电话:(略)-(略)(略)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略)警务保障部
(二)采购人地址:(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略)n>陈彬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略)- (略)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span>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略),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略)(传真号:(略)-(略))。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略)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略)年5月6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略)警务保障部执法执勤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略)-D-(略))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略),并(略)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略)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