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略)集中带量采购文件(J(略)-YP(略)-(略))》《(略)((略))(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J(略)-YP(略)-(略))》《(略)((略)、(略))(略)药品集中采购文件(SHLM-YD(略)-1)》《中药配方颗粒(略)集中采购文件(SD-YPDL(略)-1)》及有关规定,为(略)等四批药品集(略)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信息核对
四批次中选药品和备供药品已(略)别纳(略)药品和医(略)((略)”)“第五批江西集采项目(干扰素)”“第五批江西集采备供项目(干扰素)”“第六批江西集采项目((略))”“第六批江西集采备供项目((略))”“上(略)集采项目(国采1-5批接续)”“上(略)集采备供项目(国采1-5批接续)”和“山东中药配方颗粒集采项目”,请有(略)核对产品信息,包括药品统一编码、价格等信息。
二、配送关系确认
中选和备供药(略),(略)“药品招标管理”模块,选择“配送方案结果管理-配送方案点选”,(略)别选择对应项目,(略)配送方案维护。请相关企业于(略)年5月(略)日前完成配送关系确认。
三、三方协议签订
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于(略)年6月(略)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工作,操(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集中(略)上签订工作的通知》。对中选后长期不签订协议,导致医疗机构无法开展采购、影响临床使用的,将视情节取消相关企业中选资格或按规定给予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评级。
<(略)价格管理
(一)价格要求
中选药品、主供药品和备供药品(略)别按(略)供应。
1.对于不在(略)集采中选企业供应清单的同企业同品种其他规(略)价应按照中选价格差比后纳入相应的集采项目执行。(略)集采品种人干扰素α2b注射剂的中选企业在非主(略)价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
2.(略)牵头的(略)集采、(略)((略))(略)集采,非中选企业按照《(略)际价格联动的通知(略)采购执行过程中,发现有新的更低价格时及时申报。
3.对于上海牵(略)((略)、(略))(略)(国采1-5批接续),集采中选企业如有未在“供应清单”内的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过评”)的其他规(略)价应按照中选价格差比后纳入相应的集采项目执行。(略)非主供非(略)价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非中选药品价格在不高于国家监测价的基础上,企业按照未过评药品不(略)中选药品价格、过评药品价格不高于原研/参比制剂价格的要求进行申报。
(二)价格申报
1(略)非中选药(略)非中选药品(略),选择“药品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我的药品库”添加药品信息,同(略)价,于(略)年5月(略)日(略):(略)前完成。
2.中选企业产品不在供应清(略)非主供非备供企业申报价格,选择“药品交易结算—业务(略)—非中选药品价格申报”,业务(略)“标题”按实际申报情况统一填写“(略)集采项目非主非备/不在供应清单价格申报”,于(略)年5月(略)日(略):(略)前提交加盖企业鲜章的采购价格申报函,内容自拟。
(三)价格执行
1.相关药品按(略)价,经公示、价格确认、公布后执行。未按要求申报(略)。
2(略)采购执行过程中,发现有新的更低价格时,根据企业提交的调价申请或其他价格证明(略)价格。
联系电话:(略)-(略)(药品)
(略)-(略)上操作)
(略)医(略)
(略)年5月(略)日
<(略):https:(略).cn/Home/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