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核医学科门诊新增核素(略)环保手续技术服务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项目预算(控制价):3(略)
4、服务期限:至项目结束
5、采购方式:院内采购
6(略)-总务科
7、结算方式:完成所有工作后一次性付款
二、采购需求
(略)新增I-(略)粒子植入治疗项目,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I-(略)粒子植入涉及的场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完成更新辐射安全许可证,确保许可证副本中有I-(略)粒子。
(略)核医学科新增核素Sr-(略)门诊治疗,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编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略)析报告,并完成更新辐射安全许可证,确保许可证副本中有Sr-(略)核素。
(略)新增Ⅴ类放射源Sr-(略)敷贴治疗,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敷贴植入治疗场所涉及的场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完成更新辐射安全许可证,确保许可证副本中有Sr-(略)放射源。
④保证在未得到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有关项目的技术资料和其它信息。
三、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投标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在(略)备案。
3(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响应。
四、公示信息
公示时间:(略)年5月(略)日-(略)年5月(略)日下午5:(略)
(略)
五、(略)须知
(略)时间:公示期内同步(略)
(略)室(总务科)
响应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至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略);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②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交营业执照);
③法定代表人(略)(需法人签字);
④被授权代表(略)原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略)),如有缺漏或未通过初审,(略)处有权拒绝(略)。
六、参会须知
1、采购会时间:(略)年5月(略)日上午(略):(略)
2(略)总务科会议室
3、参会注意事项:响应供应商应于采购会开始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会,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略)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略)原件;
③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④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⑤各个(略)项的报价一览表。
响应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若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将导致采购失败。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需提供(略)项报价。
说明: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响应供应商需按次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略)(封面预留联系人、电话、(略))。采购过程中如有虚假描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成交资格,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七、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与总务科签订相关合同。
八、采购事项咨询
(略)室(总务科)
联系人:(略) 咨询电话:(略)-(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