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北省(略)年(略)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处函〔(略)〕(略)号)要求,经各中等职(略)初审(略)审核,同意邢台(略)等(略)
新设的专业,自(略)年秋季开始招生,招收范围为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基本学制为三年。
各中(略)关于进一步规范(略)办学行为的通知》(邢教字〔(略)〕(略)号)要求,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学籍管理、专业设置、联合办学、实习管理等工作,切实保障学生权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略)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指导(略)做好新设专业教学管理工作。
(略)年3月(略)日
附件
(略)年邢(略)新设专业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