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对宁波舟山港梅山滚装及多用途码头二期泊位工程环评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宁波舟山港梅山滚装及多用途码头二期泊位工程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岛东南部、汀子门水道的北侧,东侧紧邻梅山工作船码头,项目拟新建1座7万吨级滚装及多用途码头,码头使用岸线总长670m,设置2个泊位,最大可同时靠泊2艘7万吨级汽车滚装实船并满足7万吨级及以下滚装或杂货船组合靠泊需要,设计年通过能力商品汽车68万辆、件杂货10万吨。码头面宽度为35m,码头面顶标高3.7m。为满足艉直跳船型的靠泊要求,东侧端部布置 40m×30m 的靠泊平台。码头后沿与后方陆域通过2座引桥相连,1#引桥长度为271.4m(含跨堤段),2#引桥长度为375.4m(含跨堤段),宽度均为21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设为76m,船舶回旋水域按椭圆型布置,顺水流方向长设为711m,垂直水流向为设474m,港池水域疏浚工程量约79.12万m3。工程施工期为24个月,项目总投资7459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梅西滚装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仑区盐田大道365号34幢1号
联系人:施震东
联系电话:13777224721
电子邮箱:252945497@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北京中气京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可从本次公示附件直接下载。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可从本次公示附件直接下载。
查阅纸质报告书: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