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鑫鸿童车有限公司年产75万辆童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定远县鑫鸿童车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山之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定远县鑫鸿童车有限公司年产75万辆童车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定远县鑫鸿童车有限公司年产75万辆童车项目
项目概要:定远县鑫鸿童车有限公司拟在滁州市定远县经济开发区藕塘路125号租赁定远县嘉恒木业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约为13000平方米,购置密炼机、开炼机、切断机、成型机、注塑机、硫化机等生产设备。预计达产后形成年产75万辆童车的生产能力。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征询选址所在地周围居民和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尽可能的把污染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周围环境,恳请您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您的合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定远县鑫鸿童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经理
联系电话:18019893877
电子邮箱:18019893877@126.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山之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丁工
联系电话:15955501650
电子邮件:80463707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有意见,请根据公众意见表内容填写表格,表格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提交途径:
①信函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经济开发区藕塘路125号定远县鑫鸿童车有限公司,收件人:许经理,电话:18019893877
②电子邮件地址:18019893877@126.com
定远县鑫鸿童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