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为此,佛山市顺德区代建项目中心委托广东蓝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港口路改造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就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告,为此,现特向社会公布《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港口路改造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港口路改造工程(二期)
2、建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代建项目中心
3、建设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
4、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总投资110417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项目路线总长8.378km,项目实际实施长度7.56 km,设计起点顺接龙洲路与港口路的立交节点,起点桩号K0+796.858,路线沿扶安河以一河两岸分幅建设的方式,北起龙洲路口,途经珠二环、勒良路、广佛江珠高速,终于与南国路交叉口附近龙海路位置,终点桩号K8+357.374。全线设中小桥12座,大桥1座,箱涵24处,圆管涵1处,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为60km/h,双向八车道,实际路基宽度为49.5m/42m/56m,沥青砼路面,沿线共有交叉口37处,其中菱形立交1处,分离立交2处,十字平交5处,T字平交29处。全线布设完善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设施、诱导设施及防落物网等安全设施,并设置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施。
二、建设单位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代建项目中心
联系人:向工
联系电话:0757-22836455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4楼
三、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广东蓝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礼乐文昌花园文献小区53幢二层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9107508996
邮箱:huanbao202308@163.com
四、环评工程程序
(1)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并收集整理与建设项目有关资料。
(2)报告初稿编写:通过对项目建设后污染源分析,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评述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综合分析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结论和项目实施必须达到的条件。
(3)公众意见征询: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初稿完成后,由建设单位以张贴告示、问卷调查等方式向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意见。
(4)报告提交:根据公众意见对环评报告进行修改补充,提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四、环评审批程序
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和社会现状的看法。
(2)对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对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的看法。
(3)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
(4)对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补偿措施的意见。
(5)其它相关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84cYxoW_tKJP7BtaodXtg?pwd=h0iq
提取码:h0iq
(2)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向评价单位反馈意见,邮寄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礼乐文昌花园文献小区53幢二层,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9107508996,邮箱:huanbao202308@163.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时间: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代建项目中心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