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略)环保督察期间(略)第(略)号案件的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略)、(略)等地存在众多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现象,开采造成的废坑未按规定及时治理,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为逃避监管,督察进驻前就停产,离开继续违法盗采。
二、案件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地点位(略)、(略)等地原有数家采石企业,开采历史悠久,但由于粗放式无序开采、落后技术开采、对生态环境也造成了严重(略)长期以来一致对巡查监察工作保持常态化,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均立即依法严肃处理。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略)属实。
(略)年8月(略)日,(略)牵头,联合(略)办事处、(略)办事处前往(略)进行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略)、(略)等地存在众多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现象”问题基本属实,群众反映的(略)办事处域内有(略)处废弃采坑,经(略)核实,没有发现开采迹象,无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略)办事处域内有6处废弃采坑,经(略)核实,其中有2处废弃采坑没有发现开采迹象,无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有2处废弃采坑因项目(略)集体修(略)的需要,进行了临时采石(山皮石),一是波泥河董(略)废弃采坑,因土地(略)理项目建设需要,(略)年(略)月,采石约(略)立方米,已经依法(略)临时用地手续,二是波泥(略)委会后废弃采坑,(略)年(略)月,处于非营利性目的,为了秋(略)民拉运玉米,为保障生产生活,(略)民自发修(略),在此取砂石料约(略)立方米左右。对2处废弃采坑存在非法盗采山皮石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一是(略)年5月,违法当事人尤某某在(略)9社废弃采坑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略)立方米,(略)依法做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略).(略),并处违法所得(略)%罚款(略).(略),因当事人非法所得未达到(略),不构成犯罪,未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当事人已履行所有处罚决定,现已结案;二是(略)年8月(略)日,违法当事人张某某等人,在(略)8社废弃采坑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略)已于当日聘(略)有色金属(略)六Ο七队,对非法开采量进行核实,并因该违法行为涉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将该案件依法移送至长(略)查处。
群众反映“废坑未按规定及时治理,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部(略)属实,(略)原有上百家采石企业,开采历史悠久,早在(略)多年前就有开采活动,(略)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由于粗放式无序开采、落后技术开采、(略)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也造成了严重破坏。就此(略)已召开多次调度会,要求尽快编制《(略)矿产资源规划》,事涉各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于已造成(略)域要加强监督和检(略)域的废弃矿山增设围栏、警示牌、警戒线等防护警示措施,减少人为行为的破坏,绝不可再产生新的破坏。
群众反映“为逃避监管,督察进驻前就停产,离开继续违法盗采”的问题不属实,(略)日常开展常态化巡查监察工作,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均立即依法严肃处理。四、处理和(略)改情况:
在采石企业监督管理上,(略)相关行管部门(略)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相关行管部门将立即聘请有资质第三方机构,结合日常动态巡查和监测,(略)采石企业再次进行监测核实,对核实发现的非法开采采石企业坚决依法查处,始终保持对非法开采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以“(略)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自(略)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以来,(略)及林(略)等部门持续加大对采石场的监管力度,共出动车辆上千余次,五十余名执法人员对矿山违法、越界开采,违法毁林等情况进行全天候不间断的检查。共计发现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案件数十起,对(略)强制执行。累计罚款金额近(略)。有效的遏制了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
(略)年(略)月,(略)完成了《(略)矿产资源规划((略)-(略))》的批复工作,《规划》的实施进一步严格执行最低开采规模、综合利用率、环境保护等规划准入条件,合理控制矿山数量,优化勘(略),从源头上遏制资源勘(略)不合理,矿业权“多、小、散、乱”的状况。(略)一直对废弃矿山开展不间断的踏查和测绘工作,对废弃采坑进行甄别筛选。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我们想千方设百计,通过自然恢复、上级资金补助、转型利用、自主修复等方式完成了(略)处,约(略).8公顷的废弃矿山的修复工作。但受(略)年疫情的影响,原定开展各个项目的测绘、设计、招投标、施工等相关程序都出现了延后或暂停的情况,大大影响了项目完成的时限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克服资金短缺的困难,除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我们利用好各项政策红利,学习和探(略)场化运作、产业导入、社会资本参与、EOD模式等多种方式开展恢复治理工作。同时结合《(略)“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要求,(略)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的《(略)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确保在“十四五”期(略)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任务一并完成。
五、完成情况:(或验收情况)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略)工(略)的要求,(略)年9(略)接(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信访(略)号案件,积极进行(略)改,截止(略)年3月关于(略)号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处理,以上(完成或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略)反馈(反馈意见署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3月(略)日。
受理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略)年3月(略)日